关于严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及所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佳节,现就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全县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节点”为“考点”,知责尽责、苦干实干,为2026年工作顺利开展、“十五五”高质量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将作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层层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带头认真落实省州委关于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持续重申《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青海省治理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纪律要求》《全州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六不允许”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采取集体或“一对一”等方式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把纪律要求全覆盖传导到每一名党员,确保不漏一人。要围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思想发动,及早“敲”警钟、“拧”螺丝、“上”发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警知醒、引以为戒,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廉洁底线
全县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坚决杜绝”:坚决杜绝违规吃喝;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等福利;坚决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坚决杜绝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坚决杜绝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坚决杜绝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规活动;坚决杜绝值班值守期间脱岗、空岗、漏岗、醉岗。
三、聚焦关键环节,保障民生福祉
全县各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治抓工作敷衍应付、报数据弄虚作假、搞验收走过场、多头重复要材料、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安全检查走形式、整改整治做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严防年底不顾实际突击花钱,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行为,对快递送礼、躲进隐蔽场所接受“一桌餐”宴请等隐形变异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深挖彻查,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低保金、失业保险金等民生资金,坚决惩治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套取挪用民生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盯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重点领域,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账款等问题,着力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保障群众安心过节。
四、弘扬新风正气,夯实文明根基
全县党组织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纠“四风”树新风相结合,巩固拓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要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扎实开展节点作风教育、纪律教育,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以过硬作风树标杆、作示范。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家风家教,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模范遵守纪律规定,强化自我约束。
五、深化风腐同查,强化监督执纪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监督责任,把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前哨”与舆论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码”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精准识别隐形变异行为,严惩顶风违纪者决不手软,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和对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查快处、露头就打,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青海省贵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813100。
2.来访举报:青海省贵南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工作日受理)。
3.电话举报:0974-8504112(工作日受理)。
4.网络举报:http://qinghai.12388.gov.cn/hainan/guinanxian/
5.码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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