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四措并举助推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贵南县四措并举助推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贵南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125户3472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884.51万元,城镇低保523户1227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363.94万元。
一是加强低保政策与精准脱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省政府要求,2019年1-3月将全县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2019年3月底,全县农村低保户达1974户6819人;二是严格执行全省城乡低保提标政策。自2019年1月起提高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由原先493元/人/月提标至573元/人/月,增幅达16%,农村低保一档、二档、三档标准由原先的300元、250元、150元/人/月提标至350元、300元、200元/人/月,平均增幅达23%。三是扎实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根据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低保问题反馈整改要求,今年3月起对2017年全县已脱贫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1年以上的建档立卡对象,按照2018年低保标准3700元/年进行入户审核;对2018年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对象,按照2019年低保标准4300元/年进行入户审核。4月至5月各乡镇均已完成低保户家庭100%入户核查工作,全县入户抽查率达42%。入户期间,共取消收入明显超标、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农村低保854户3362人,其中包括2017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703户2813人,2018年脱贫建档立卡户149户537人;四是创新实施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根据省民政厅《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民发〔2019〕35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实现低保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并制定下发《贵南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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