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频道>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贵南县革除陈规陋习促精神脱贫取得成效及经验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7 21:56:11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南县革除陈规陋习促精神脱贫取得成效及经验

贵南县委、县政府坚持“整治软弱、拔除穷根、治理乱源”三管齐下,从2015年开始,推行“2+3+X”社会治理模式,集中整治社会乱象,全力革除陈规陋习。

取得成效:一是试点工作成效斐然。塔秀乡塔秀村先行试点,制定了“五严禁一承诺”村规民约,得到刘宁、张文魁等省州领导肯定。之后又推行“7531”工作法和村“两委”一肩挑,塔秀村党建+社会治理模式己成为全县乃至全州的典范。二是精准扶贫活力十足。制定贵南县“五个一”精准扶贫模式,把一户培养一个明白人的扶志(智)模式”作为首要任务,引导和教育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摒弃“等靠要”思想,特别是扶贫到户产业项目全部交由个人实施,强化组织监督,督促自力更生,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目前已产生经济效益近2709.14万元,投入产出比达52.28%。精准脱贫省级第三方评估检查验收中,群众认可度99.63%,位列全省第一,2018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三是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变。群众生态保护和加快发展意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群众主动禁牧达374万亩,综合治理达258万亩,保护生态成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动,实现了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的转变。一些牧民群众与养殖公司“较真比劲”,加大畜种改良,提高母畜比例,加快牲畜周转,仅2018年底群众自发购进良种牦牛2万余头,赶超发展的劲头空前高涨,实现了要我发展向我要发展的转变。四是社会治理成效明显。2016年在全州率先获得“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打造了“枫桥经验”本地化的贵南样板,省委政法委作为我省典型经验上报中央政法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据省统计局反馈,2018年我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较上年提高了5.91个百分点,达95.75%,居全省第二、全州第一。

主要做法和经验:一是村规民约是基础。我们积极推进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以塔秀乡塔秀村试点经验为基础,以修定完善村规民约为突破口,从乡村治理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全县75个村修订了村规民约,16个藏传佛教寺院制定了寺规僧约,8个社区居委会制定了居民公约,实现“三约”全覆盖。积极推行乡风文明榜、乡风文明理事组监事组、村规民约、寺规僧约、居民公约等“一榜两组三约”自治制度,基层组织运用“三约”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强化治理、推动工作的能力有效提升,促成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规范了群众言行举止,扶正了群众价值取向,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供了制度遵循。二是解决问题是根本。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群众思想引导和行业整治,率行在全州制定下发贵南县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指导意见》,对婚嫁、彩礼、人情消费、宴席、丧葬等花费根据不同民族习俗提出参考限价,由全体村民共同讨论后纳入村规民约。比如,针对婚丧嫁娶,塔秀乡各村统一确定彩礼不超过5000元,婚礼中女方陪嫁由原来的50头牛或100只羊,控制到现在的5头牛或15只羊以内,压缩了近10倍。针对宗教负担,加大“寺规僧约”执行力,鲁仓寺带头传统佛事活动已由原来的20个减少到3个吐鲁俄康寺率先规定到信教群众家中诵经费用不得超过50元,对贫困信教群众无偿诵经等,切实减轻了群众宗教活动的支出费用。三是依法治理是关键。持续推进“2+3+X”社会治理模式,全面加强普法教育,积极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促使循法而行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切实解决宗族、宗教参与干预村级事务的问题,推动治理路径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转变,根除了“赔命价”,索要“出兵费”“退兵费”等传统陋习,连续三年未发生命案。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扎实开展五个攻坚行动,对重点村进行集中综合整治。组建以村支部书记或村长为队长,党员为骨干,团员和优秀青年为成员的村级“治安巡逻”大队,加强治安联防,酗酒、偷盗、奢靡浪费等陋习有效遏制,社会风气得到根本性好转。四是基层党建是保障。我们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党建引领作为一条主线贯穿社会治理工作始终,采取“一整顿、二加强、三提升、四完善、五引领”的“五步法”,配强选优“两委”班子,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轮流坐班制,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支部班子以身作则,全面加强党支部书记“领头羊”和党员队伍“先锋队”作用,使村党支部真正成为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文明、加快建设发展的“主心骨”。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