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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8 08:45:3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由省林业厅和海南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核查组一行到我县,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核查评估,核查组严格按照省、州核查验收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核查宗地确权勘界的质量、入户调查四种方式,对贵南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和工作流程、流程操作等各项工作,以及明晰林地产权的方式、确权勘界和登记发证工作,林改政策落实、档案资料等进行了质量核查。
截至目前,全县纳入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林地面积194.08万亩,其中,乔灌疏林地91.0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1.08万亩,宜林地91.93万亩。涉及全县6个乡(镇)75村,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面积为194.0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100%。集体林权改革涉及农牧民13485户52429人,6911块宗地,签订林地承包经营合同3769份,发放林权证3769本。调处林权矛盾纠纷2起,涉及面积15926亩,调处率为100%。核查组按照随机抽样的方式,在全县共抽取3个随机样本乡(镇)和1个典型样本乡(镇),12个随机样本村和4个典型样本村,160块宗地。经核查验收我县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定量评价各项指标都达到标准要求,定性评价指标判定为满分,根据主体改革工作质量评价等级规定,我县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工作质量省级验收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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