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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实行财务副职分管和会签制度

来源:贵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6-08 11:25: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09年5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管理体制,转化落实全州财政调研成果,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堵塞财务报支漏洞,贵南县通过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副职分管和财务会签制度,增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分解单位财务管理权限。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一律实行副职分管财务,负责审核支出、签批报销。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任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月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复核签字。大额支出必须经单位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一些重要支出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严禁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
二是确立法人主体地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法律责任。
三是明确负责人财务监督职责。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本部门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收入和支出的范围、标准进行审核、检查;对重大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财务副职分管和会签制度,持之以恒,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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