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开展“校园餐”问题及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有奖举报的公告
贵南县开展“校园餐”问题及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效能,严肃查处“校园餐”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狠刹违规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歪风,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贵南县开展“校园餐”问题及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有奖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校园餐”问题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均纳入举报范围。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2.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未足额用于学生伙食补贴问题;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
4.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5.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6.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7.在食堂承包(委托)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8.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9.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存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10.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11.智慧监督手段不足,未落实预警提醒机制。
(二)违规吃喝问题
1.“相互吃”方面。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通过“饭局”搞政治攀附、谄上媚下、亲亲疏疏,搞站台牵线、权力寻租、利益捆绑;在工作餐后违规组织、接受“二场”宴请等问题。
2.“吃公函”方面。“一函多餐”、“一餐多报”,通过虚列接待单位、人员或虚报人数等方式伪造公函违规吃喝,到下级单位、关联企业开具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问题。
3.“吃食堂”方面。单位内部食堂违规配备高档食材、酒水;将违规接待费用转移到食堂开支;以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名义在食堂公款宴请朋友、亲属;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等内部食堂违规吃喝等问题。
4.“吃老板”方面。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利用职权影响在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宴请并由私营企业主买单;私营企业主“送吃喝”等问题。
5.“吃下级”方面。违规接受下级提供的宴请;要求下级单位支付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接待费用;到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或者调研过程中接受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在基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等问题。
6.“一桌餐”方面。在高档餐饮场所、培训机构、住宅小区、写字楼、“农家乐”等不对外开放、 只对少数人提供服务的“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7.“绕道吃”方面。无实际公务活动,以顺道为名跨行政区域违规吃喝;跨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
8.“培训吃”方面。在开会、培训、考察、调研期间,组织参加各类违规吃喝、用公款宴请私客,以办公用品、宣传费、培训费等虚假名义套取资金报销餐费。
9.“节日吃”方面。以民俗习惯等为由违规吃喝,打着庆祝传统节日、民族节日、庆祝活动的幌子违规聚餐饮酒等问题。
10.其他方面。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并违规吃喝;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在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中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借干部调整之机搞违规吃喝;在工作日及值班、备勤等期间饮酒;违规聚餐饮酒甚至酒后失德失范、酒后滋事、饮酒致死等问题,以及其他违反违规吃喝“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问题。
(三)借培训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1.“公款游”方面。借参加会议、调研、考察、培训等公务活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者委托社会机构以会议、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携带配偶、子女、亲属等进行公费旅游。
2.“景点游”方面。组织与学习考察、调研培训内容无关,打着现场教学的名义专门安排到景点搞“擦边”旅游。
3.“顺道游”方面。在公务活动中擅自改变或隐瞒行程路线内容、延长日程、增加地点借机公款搞“搭车游”,未严格报批或者报告,虽未用公款报销但私自改变行程“绕道游”。
4.“招商游”方面。借招商引资之名,巧立名目“借壳游”。
5.其他方面。接受管理和服务单位、对象提供的各种旅游安排;在节假日接受私营企业主、下级提供的各种旅游安排。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1.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借节日假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
4.违规用公款赠送、发放礼品;
5.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
6.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7.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凡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存在“校园餐”问题及违规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的,根据查证事实、处理结果、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举报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等级的奖励,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1.来信举报:青海省贵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813100。
2.来访举报:青海省贵南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工作日受理)。
3.电话举报:0974-8504112(工作日受理)。
4.网络举报:
http://qinghai.12388.gov.cn/hainan/guinanxian/
5.扫描二维码举报

中共贵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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