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司法为民”底色更足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司法为民”底色更足
近年来,贵南县不断找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贵南实际的结合点、切入点,锚定“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目标任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自主改革、深化治理,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关键一脉谋划推进,法律援助情暖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深化平台建设,组织网络覆盖全域时空。以就地就近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目标,有效整合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拓宽服务“覆盖面”,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优化整合资源,县乡两级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在过马营镇成立全县首个法律服务所,实行律师与村(居)法律顾问坐班制度,确保实体平台办事有人、衔接有序、处事有力。法律服务所自3月底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纠纷2起,代写法律文书18份。坚持“互联网+”思维,持续发挥“12348”青海法网、青小律、“贵南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高效运行,加强法律服务亭、触摸一体机等智能终端使用推广,推动群众法律需求与专业人才线上对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与“12348”青海法网等专业服务终端互联互通,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持续优化县级热线平台坐席设置,由县法律服务中心“1+1”援助律师、志愿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负责电话解答,保障热线接待双语化、专业化、规范化,年均解答群众咨询1200人次。
狠抓队伍管理,健全机制促进赋能增效。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根本动力,统筹人力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服务“战斗力”。健全以在编律师、“1+1”法律援助团队为核心、村(社区)法律顾问为骨干,农村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联点指导组织体系,健全完善《贵南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管理办法》等考核激励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机制保障水平。立足实际落实省、州关于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着力增强从业人员履职政治自觉、业务素养、服务意识。坚持为民导向、问题导向,完善首问负责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远程公证事项一次性办结、案件质量检查监督等长效机制,形成内部监督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常态化优化服务、满足民需、推动发展。
保障业务供给,高效响应推动乡村善治。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阵地为中心,配齐专职坐班力量,健全工作制度,优化服务供给,高效响应群众诉求,助力乡村振兴。针对全县“有机构无公证员”、群众“一证难求”的问题,主动对接与西宁市恒源公证处签订网络远程公证合作协议,破除空间壁垒,竭力满足公证需求。通过政协“有事好商量”议事平台提案建议,推动简化万元以下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手续落实,并优化服务机制,做好“远程办、一次办”。累计投资223万余元建成县级道德与法治文化体验馆、森多镇、过马营镇、茫拉乡及森多镇贡哇村、塔秀乡子哈村等20个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和谐广场、鲁仓寺等法治文化广场宣传内容,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引导力和感召力,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成风化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贵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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