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贵南】贵南县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为深刻理解法律内涵精髓,融会贯通运用到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践成果,6月19日,贵南县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的形式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辅导讲座,在家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固定列席人员,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及党员干部共计120余人参加。讲座由县委副书记秦志明主持。
讲座邀请青海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马兰花同志授课。马兰花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立法沿革、立法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释。整个讲座站位全局、脉络清晰、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思想深度,为参会人员带来了一份内容丰富,指导性很强的理论大餐,让参训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理解和思考。
会议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要把学习好、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中学出站位、学出方向、学出精神、学出责任,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深入理解把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二要结合职责定位。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精准聚焦“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重点章节,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类型、处理等内容,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能力和水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和表率,带头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以锐意进取、敢于斗争的精神状态,树牢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知危图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强宗旨,驰而不息转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优异的成绩献礼自治州建政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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