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青海省改革创新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改革创新奖评选表彰项目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省改革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上报改革创新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经认真筛选、统筹考虑、严格考察,拟定第二届青海省改革创新奖5个创新项目、10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971)8485039 (0971)8483788
电子邮箱:qhggzz@163.com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6号
邮编:810000
青海省改革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青海省改革创新奖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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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共10个)
省政府办公厅放管服改革协调处
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省总工会研究室
西宁市教育系统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西州委改革办
贵南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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