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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召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31 09:37:56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20日,贵南县组织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召开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县政府副县长彭毛当周同志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部门积极探讨发言,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不同意见。会议指出,我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县建有水利工程288项,水利基础设施,对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清、管理主体缺位、资金投入不足、具体责任不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已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工程安全运行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极不适应新形势下全县经济发展要求,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势在必行。会议要求,此次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依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明晰工程产权,界定管护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推进改革。三是坚持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工程性质划分,产权界定,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等问题。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县情,充分尊重基层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民主决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会议强调,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的系统工程。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及时成立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乡镇、村社、家庭,大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及职责,建立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完善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为改革取得实效提供政策依据、奠定政策基础,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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