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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精准发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显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30 15: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进一步加大各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确实维护好农民工切身利益,2014年以来,贵南县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建设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基础上,面对新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职责,确保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操作规范,成效显著,高质量实现了年初政府作出的承诺,得到了全县各建设领域农民工的认可。

一是进一步规范清欠工作流程。组织县人社局、县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出台了《贵南县建设领域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将县政府各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清欠方面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采取上门取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决定书等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为做好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组织县人社、司法等部门经常深入用工一线,宣传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宿舍区等显要位置设置 “民工维权须知”公示栏,用生动浅显的事例告诉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明确标示了县劳动监察大队清欠投诉电话,使农民工诉求能得到及时受理。

三是从源头抓起,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依法依规,积极主动从源头上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紧紧把握工作主动权,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项目承建企业的约束,严格审查相关用人企业是否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要求所有项目都签订劳务合同,并在开工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截至目前,共收缴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58万元。全县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严格查验劳务工资支付情况,对存在拖欠行为的,一律不予办理主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是多方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全县加强各部门之间日常的沟通和协调,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时,及时组织县信访、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分工处理,截至目前,依法受理劳资纠纷案件33起,立案33起,已结案33起,共清欠农民工工资299.4万元,涉及农民工294,清欠率为100%,支付恶意欠薪赔偿金0.8万元,有效避免了因工资拖欠而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权益和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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