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贵南县盐业公司职工马福海(已故)自2017年11月6日向贵南县政府和贵南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现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要求解决盐业公司拖欠马福海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请求。直到2023年7月19日,都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从2017年-2023年,一直奔波在维权、诉求的路上。六年,对于马福海来说,这六年是艰辛的六年,是辛酸的六年,是充分相信政府而无比痛心的六年。2004年7月15日,贵南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成立贵南县盐务管理所,管理所下设食盐销售公司。2004年7月22日,贵南县发展计划经济贸易局下发了关于成立贵南县食盐经销公司的通知。经局务研究决定成立贵南县食盐经销公司,李广芳为经理,马福海、韩君为成员。从1998年下岗后,至此马福海又重新有了新的工作岗位,有了自食其力的工作平台。2009年7月22日,贵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下发文件,决定成立贵南县食盐销售公司,郭贵生为公司经理,马福海、贾芝铃为成员。马福海具体负责贵南盐业督查工作,贵南县政府办法了执法证书和执法制服,并且由海南州人民政府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书。2015年参加了由省盐务管理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顺利拿到了《盐业执法》证书。自上岗以后,马福海一直把自己当做是贵南县发改局下设的企业盐业公司的职工,积极工作,服从安排,尽职尽责,遵纪守法。直到2017年,郭贵生退休后,盐业销售部便进入无法人,无人监管,无人过问的一个机构,公司的生存、发展,公司职工的生活工作,更是无人问津。但马福海依然本着为销售部,为贵南人民健康用盐考虑,也为了自己的生存和以后的退休养老问题,一个人支撑着销售部的全部业务和工作。马福海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没有答案。2017年11月6日,年龄49岁的马福海就自己的养老保险向上级提出了“解决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申请。2019年5月23日贵南县监察委员会发文,决定对马福海涉嫌贪污犯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2020年,贵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给予马福海解聘的处理决定。经贵南县盐业销售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作出了如下决定:解聘马福海,限2020年2月10日还清私吞款项12793元;2020年1月15日起配合县发改局工作人员清点货物清单,提供资金账本,移交资产。从2004年-2020年,马福海又一次被迫失业。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人生已步入老年,加上夫妻双方接连发生脑梗中风,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了更重的经济负担。生活贫病交加,窘迫不已,捉襟见肘。期盼着能早点过上有保障的退休生活。因此,马福海一直都在做不懈的努力,多次上访,多次找有关领导,要求解决相关部门解决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直到2020年11月6日,这一问题终于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重视,并逐步开始解决。2020年11月6日,贵南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会议纪要中同意了县发改局拟定的《贵南县盐业销售部委托运营方案》,研究决定由县发改局将县盐业销售部委托给县兴源投资公司运营管理,并在三年内还清欠款169652元,其中包括马福海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6233.6元(2004年1月-2007年6月;2012年1月-2017年12月,共计金额64757.04元,其中个人缴纳18493.44元,单位缴纳46233.6元)。会议要求,县发改局与兴源投资公司签订《贵南县盐业销售部委托经营协议书》,并拿出了经营期间还款计划,计划要体现先个人后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积极与上级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缴纳马福海养老保险事宜。2022年12月5日,贵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下文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当年社会平均缴纳基数为盐业销售部原职工马福海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金(2004年1月-2007年6月,2012年1月-2017年12月)。2023年7月12日由发改局局长索贝主持召开2023年第五次局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了补缴马福海养老金相关事宜,再次明确由县发改局将盐业销售部委托给县兴源投资公司运营,由县兴源投资公司缴纳马福海(2004年1月-2007年6月,2012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县兴源投资公司同意缴纳马福海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会议要求,局商务科积极与县人社局和兴源投资公司沟通对接,抓紧按县政府《关于研究贵南县盐业销售部委托运营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和相关程序规定完成马福海养老保险缴纳事宜。从2017年至2023年的六年里,马福海不知跑过多少次有关单位,多少次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反映过缴纳养老金的问题,又有多少次恳求各级领导能关注民生,解决弱势群体基本生存养老问题,让公民体会到来自贵南县各级人民公仆的温暖,让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也能享受一下国家的政策。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他的诉求有了回应。2020年开始,马福海的养老保险缴纳问题终于有了解决的希望,人生的期盼终于可以实现了。从2017年11月6日-2023年7月,从政府和相关单位领导意见的变化,及作出的决定,说明六年时间里,马福海的诉求是合法的,合理的,正当的,不过分的。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力,他的工作应该得到应有的肯定,他的问题应该得到解决,他也应该享受老有所养的退休待遇。国家规定五十五岁为退休年龄段,如果县兴源投资公司按政府决定和要求及时缴纳了马福海的养老保险金,那么2023年1月8日他便可以正式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而知,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有没有按照上级通知缴纳马福海的部分养老金?资金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仍然在拖欠中,那么政府的决定和要求是否就是一纸空文?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所作所为是否属于妄顾政府决定,违抗政府要求?由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导致本可享受退休待遇的马福海到死都要退不了休,无法享受国家政策,这个损失由谁来负责?这个损失由谁来补偿?用什么方式补偿?由谁补偿?何时补偿?以2020年11月6日的县委会议纪要中的决定:“还款计划要体现先个人后单位的原则”“在3年内还请欠款169652元……”其中包括“马福海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6233.6元(2004年1月-2007年6月,2012年1月-2017年12月)”,本着这一决定,马福海的养老保险应该已经到位。但事实并非如此。2022年12月5日,贵南县发改和改革局印发《关于补缴马福海养老金的函》,给贵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贵局按当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为盐业销售部原职工马福海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金”,事实也非如此。直到2023年7月19日,马福海依旧没有看到补缴的养老金。在此我不仅要问一下每个贵南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到底是谁在那里拿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而妄顾民生,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不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到底是谁在民生问题上扯皮,推诿不作为,肆意践踏弱势群体民众的尊严?到底是谁剥夺了一个公民应该享受国家政策待遇的权利?贵南县盐业公司从2004年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曾经由政府任命的经理郭贵生中饱私囊,侵吞企业资产,不履行职责,最后全身而退,享受着国家的退休待遇。马福海自2004年至2020年,一直都在为贵南的盐业和百姓的健康用盐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到头来没有享受一天的基本待遇。六年维权,六年艰辛,六年困惑,六年辛酸。这是他个人的悲哀,还是政府的失职?最后,恳请贵南县政府,贵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贵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南县兴源投资有限公司能为逝者马福海妥善、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同事补偿其经济损失。让逝者能享受到最合理优惠的待遇,以慰亡灵,也给他的家属有生存下去的信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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