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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闫辉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11:59:34 浏览次数: 【字体:

副县长辉。协助县长统筹抓好生态环境工作,负责住建、文旅、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文体和旅游广电局、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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