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副县长:闫辉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统筹抓好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发改、安全生产、统计、重大项目稽查督查等方面工作,代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县外事办、县电子政务办、县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粮食局、县数据局、县供销联社、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
代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县政协、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烟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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