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副县长:闫辉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11:59: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副县长:闫辉。协助县长统筹抓好生态环境工作,负责住建、文旅、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住建局、文体和旅游广电局、县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