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副县长:卓玛当周
当周县长
副县长 卓玛当周。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财政、金融、税收、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项目稽查督察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统筹抓好经济建设工作,代管县审计局。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县外事办、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县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行、县农商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财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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