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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6-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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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人民战“疫”】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坚决打赢人民战“疫”】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的通知

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

按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求,自7月1日起,全省将开展新一轮新冠疫苗第一剂次大规模接种工作,届时将暂缓第二剂次接种。为切实做好新一轮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凡是已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满21天者,请务必于6月30日之前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前往接种点尽快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2、接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一剂次接种凭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按序排队,主动配合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等候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3、因个人原因,未按第一针剂接种凭证指定时间要求,未接种第二剂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第二针剂疫苗。

 

 

贵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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