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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0-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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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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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之间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和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推行集中登记的地方由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