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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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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中国收养中心提交安置后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无论被收养人是否加入收养国国籍,中国收养中心都要求收养组织在收养人收养子女后的第一年内提供2次收养家庭的安置后报告,提供的时间是被收养人到收养家庭后的第6个月和第12个月。如果被收养儿童在一年之内还没有加入收养人国籍,收养组织还要继续提供安置后报告,每六个月提供一次,直到被收养儿童加入收养国国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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