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做法及对策建议
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措施,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宣传及执行力度,确保建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贵南县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实现“平安、和谐、生态、富裕”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让全县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补助标准、保障对象等,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成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我县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严把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关、规划审批关、设计关、实施程序关、各参建主体的责任关。对全县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开展经常性巡查和定期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和质量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了建筑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三)强化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运行。贵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在全额用好中央、省、州补助资金的同时,县政府专门设立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基金,将每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及廉租住房房租收入等所有款项统一纳入发展基金,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资金在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中央、省财政补助和州县配套资金,在县游牧办设立专户统一管理群众自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在县民政局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统筹安排,规范使用。
(四)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年以来,贵南县实际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7412套。2008至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302套,全部已竣工并分配入住。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1420套,全部已竣工,其中443套分配入住,其余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290套,已竣工108套,正在分配入住,其余182套已完成主体封顶。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4100套,公共租赁住房1300套,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游牧民定居工程:2009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900户,全部竣工并交付群众使用。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770户,全部竣工并交付群众使用。201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830户,全部已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800户。2012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290户,全部已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189户。农村奖励性住房工程:2010至2011年实施并完成农村奖励性住房2754户。2012年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1800户,全部已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776户。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2009至2011年共改造完成农牧区危房2646户,2012年改造400户,已完成360户,40户正在建设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建筑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加上前期征地拆迁、报批等成本,建房成本逐年增加。二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主要靠中央、省和地方配套解决,渠道单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收益有限、土地出让收益金总量小,加之地方财力有限,筹措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难度大,部分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因水、电、路及排水、排污、集中供暖、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及时跟进,影响居民入住。三是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群体,困难以按期足额上缴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而无法引进有实力的物业管理公司,致使城镇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四是游牧民定居工程中牧民群众自筹比例高、负担重,尤其是“三户”群众的自筹能力和贷款能力很差,从而影响了全县游牧民定居工程的顺利推进。五是贵南县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加之近年来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目前全县还需改造困难群众住房3000余户。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项目的编报及争取力度。依据省“将加大保障性住房水、电、路的配套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保证建成一批,投入使用一批”等有关政策规定,县政府要加大县有关部门对口编报并争取实施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内管网和水、电、路、暖等配套设施建设,保证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入住。
二是扎实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符合贵南实际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在住房分配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坚决做到政策、入住标准、入住对象“三公开”,保证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并加快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努力使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让社会信服、让群众满意。
三是强化城镇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规范化的服务窗口、统一收费、集中管理。并以财政补贴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减免入住廉租住房的特困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灾户费用支出,让广大低收入家庭在保障性住房住得起、住得好。